根据钦学院发〔2013〕82 号文,石油与化工学院承建的“北部湾石油化工与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”评为钦州学院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。我院将切实组织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工作,不断提高协同创新能力。
关于公布钦州学院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.pdf